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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着活着,发现自己成了孔乙己

烟语法 烟语法明
2024-09-05

昨天,有个律师网友跟烟语君聊天,说起了近日连续发布的两篇律师行贿的文章(《律师为何频频被判受贿罪?直到看到了这个案例,警示啊!》、《律所主任行贿法官之妻30万元被罚停业六个月,不是行贿受贿一起查吗?》点击蓝字可阅读),称这些律师真的是害群之马啊,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?

烟语君跟他说,不要看不起人家,能动辄从事某局法律顾问的、能跟顶级司法官员攀上交情的、一个案件代理费收费几百万元的律师,人家平日里一个案件赚的,能顶我一辈子的收入,也就是在文章里鄙视人家而已,现实生活里,压根就是人家看不起我这类人啊!

网友惊诧问到,你不会收入这么低吧?烟语君反问他,你看本号的文章有人打赏吗?好在每天还能接些广告,否则只是文章流量收入,能有几个钱?如果说,创办本号仅仅就是为了推进法治,不会为自己现实里带来任何的引流,不会为了创收谄媚任何读者,反而时不时的给自己惹来麻烦,你信不?网友说,律师里,将职业做成推进法治目的的还是有的,但已经不多了。

少时读《孔乙己》时,总是觉得其迂腐另类,不懂迎合时宜,明明穷的不如打短工打零工的了,还要偏偏继续充当高人一等的读书人;当知道别人是拿其当笑话看时,还在对鼓励儿童去读书抱有希望;在现实的温饱压力下选择了盗窃,却仍放不下读书人最后的尊严,“窃书不能算偷……窃书!…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么?”,“跌断,跌,跌……”,终于,在众人的取笑中,在欠了一屁股债后,永远的消失不见了。

文章最后的,“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一一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。”,这里的“死了”,也许是真的穷困而死了;也许是痛定思痛退下了长衫,原来的那个孔乙己已经消失的“死了”。

时隔多年,唯一站着喝酒的“孔乙己长衫”再次引发了一段时间的热议。有人认为,孔乙己之所以陷入生活的困境,不是因为读过书,而是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,不愿意靠劳动改变自身的处境。也有人认为,孔乙己学了一辈子的“万般皆下品,惟有读书高”,脱不下长衫是他造成的吗?让孔乙己放下学了一辈子的书本知识,去跟打短工长工的拼体力拼底线,又让他去如何面对书里的那些道理和底线?

“年少不懂孔乙己,读懂已是书中人。”现实生活中,烟语君已经越来越少的跟人说自己是法律人。有时候,很是迷茫,每天写这么多的法律文章,转发这么多的司法案例,究竟能不能帮到那些需要法律帮助的人?一旦真的有人照着自己说的或是转发的信了做了,是否又能在执法司法活动中,得到文中、案例中写的那些结果呢?

曾经有一次,朋友将烟语君介绍给其朋友时称学的是法律,听者立马回应到,学法律的,律师吗?律师没啥用,光会鼓动打官司,可官司赢了输了跟他们没关系,所以我们从来不打官司!

如此的反应,应该代表了很多人对于法律的认识。对于法律的认识,包括很多的法官律师等执法者司法者法律从业者本身,就像上文中被判行贿罪的律师,具有明显的功利心理,不过是自己实现个人经济效益、某个案件个人利益的手段之一。当出现更有力更直接的手段时,比如说可以跟承办法官搭上关系、跟客户领导结成利益共同体,就随时可以将法律法规、职业道德弃而不用,甚至甘冒牢狱风险。

当法律从业者都是如此认识的时候,你还在一味的鼓动别人去依法办事、不能采取出格的方式、要换位思考的顾忌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时,不仅自己得不到收益,而且让听从者在现实中屡屡碰壁。这是不是跟孔乙己跟一帮穿短衣者说“之乎者也”,跟酒店的小学徒说直到茴有四个写法当掌柜时可以用到一样吗?

今天为何突然说的如此的消极,概因今天传来的一则法律新闻有关。继不久前某地实习律师被当地律协决定“考核不合格,且不得再次申请实习”之后,当初为了实习律师公开发文求情的律所及律所主任,也分别收到了停业整顿六个月、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。

对于此事,本号此前是曾经写过文章的,感慨如今能替手下律师说话的律所已经不多见了,所展现出来的诚恳意切、妥善化解纠纷的态度,不正是法律人应该具有的勇于担当和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精神吗?没想到的是,还是出现了如此的结局。

在法律圈,近来出现了“刨祖坟”辩护风格一派方式就是,自认为自己的辩护主张、执业权益受到侵害时,就去寻找办案人员之前的违法违纪线索,找到以后就公开散播,找不到就公开征集线索。

烟语君撰文认为不赞同这样的代理风格,认为这样等于要挟办案人员,实则是加剧了双方矛盾,更广泛的影响是造成双方今后的互不信任。不过,文章遭到了不少人的反对,认为只批评一方,只看到不利影响,而没有分析何以至此的成因,没有看到如此这般实属无奈。

功利之下,仿佛只有站队一方才能收获一方的赞同。那个还在劝人“读书”,穿着长衫站着喝酒的“孔乙己”,注定沦为被“长衣帮、短衣帮、掌柜、伙计”都嘲笑的尴尬地步。当法律规定、法律责任仅是实现一时的目的,如此的功利性造成的长远影响,乃至建设法治社会、诚信社会的目标,又有谁在乎呢?

有律师因为受贿罪被判了十几年的案例被公开后,网上一片的痛骂声,可有谁曾经想过,也许,他曾经也是一名志在公平正义的法律人,被人嘲笑是“脱不下长衫的孔乙己”后终于“脱下了长衫”,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望,屠龙少年终成恶龙?

社会生活不易,法律生活更是不易,在利益冲突往往仅是“文字游戏”的决断时,很容易从一个极端都到另一个极端,且在周边环境、群体意识的鼓动下而浑然不觉、欣欣然共赴,直到最后发现已经走得太远,已经无法回头。

是故,有人说,从孔乙己身上看到的是自己,焦虑而又孤独、卑微却又无奈、充满崇高信仰却又一无是处,时不时的被别人当作笑话。不是不想脱下长衫,而是除了长衫之外一无所有。长衫,是我最后的尊严和体面,尽管在别人看来是迂腐而穷困。可没有穷书生的坚持,又何来未来的希望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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